广西平南民政局可以办理异乡的离婚手续吗?
需要男女双方至少一方户口所在地为该地,否则不能。 到男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县民政局(或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