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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婚“三大件”变迁史的经济学原因

2023-01-18 01:21:34  来源:网络   热度:

中国结婚“三大件”变迁史的经济学原因

时代在进步,结婚组曲也在不断变奏。人们对结婚模式的选择,既间接体现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与价值观的选择,同时也体现了人们生活质量的变迁。所谓结婚“三大件”,就是结婚必需品,各个年代结婚必需品都在不断变迁!而结婚“三大件”在变迁中演绎了各个时代的时尚风潮。

70年代:手表、自行车、缝纫机

“70年代末期,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人们有了消费的欲望。要结婚就要购齐了手表、自行车、缝纫机,当时我们结婚就特别简单。”1978年结婚的武先生说。据介绍,当时家境不错的人家结婚时开始需要“三大件”做条件了,那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武先生还记得当时“三大件”的价格:上海全钢手表125元,是当时托人在供销社要的票才买到的。永久牌自行车150元左右,上海牌缝纫机100余元。刚结婚时根本没有房子,都是各住各的家,一周能见几回。后来好长时间,才从单位争取到一间9平方米的平房,虽然才巴掌大,可总算有了自己的一个小家,所以还挺知足。

80年代:冰箱、彩电、洗衣机

说起“三大件”,中老年朋友可能都会想起那段已经流逝的岁月。今年48岁的严女士提起当年的“三大件”,记忆深刻而又似乎格外久远:我们结婚是改革开放初期吧,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人们收入的明显增加,自行车,缝纫机和收音机这些曾经让一代人为拥有他们而倍感骄傲的三大件早已变得不再稀奇。在家庭建设上,开始向电气化迈进,追求的“三大件”又变成了冰箱、彩电、洗衣机。当时为了凑足“三大件”,老公戒了烟、戒了酒,省吃俭用一个“五年计划”才攒了点钱,圆了这“三大件”的梦。

90年代:空调、音响、录像机

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民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家庭建设又向新的现代化目标迈进,大件又变成了空调、音响、录像机。从事财务工作的孙先生是1993年结的婚,他告诉记者:“当时主要的电器就是空调、音响、录像机,有个爱华的音响,大概是三四千块钱,空调也是进口的,当时五千块钱,至于录像机现在已经淘汰了,牌子也记不得了,当时大部分结婚就是这些东西。当时婚房大多还是单位分房。男方准备些金戒指、金耳环、金项链等一些首饰,房子搞个简单装修,外加‘三大件’,就算是豪华迎娶了。”

21世纪:房子、车子、票子

跨入21世纪,进入高科技发展的新时代,家庭消费也随之向科技化迈进。要说现在的三大件,得数那“房子、车子、票子”了。尤其是房子,更是三大件里的重中之重!没有一套像样的婚房,结婚日期就得推一推了。结婚三大件的转变,直接反映出人们兜里的钱越来越多了,消费也越来越超前。现在年轻人的“三大件”选择可谓不一而足,量力而行的合理消费,注重如何让自己的婚姻更美满,这才是现在年轻人最明智、最时尚的选择。

七十年代结婚的要求

36条腿:

双人床4条,一个饭桌4条,4把椅子16条,两个箱子8条,一个平橱4条。

48条腿:

增加1个大衣柜4条,1个小衣柜4条1个小几4条。

72条腿:

再增加数量。但当时大体就是这类家具,没什么新鲜的。沙发、席梦思都没有出现。

再后来,就实行组合柜了。。。

36条腿:

双人床(4条腿),大衣柜(4条),小衣柜(4条),高低柜(4条),角柜(4条)。书柜(4条),写字台(4条),梳妆台(4条)茶几(4条)

注:1.写字台不是现在的那种。叫三屉两储。

2.梳妆台不是化妆台,可以说就是放女人的东西的柜子,上面的镜子是那种圆的只有20厘米(直径)。

48条腿:就是加数量。不一定要什么。就是加36条腿里的

72条腿:加弹簧沙发(一个3人的,两个1人的)。在加条几。在就是加36条腿里的。

大该就是这样了。

1950年的婚姻法第四条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始得结婚。

然后就是1980年的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当时中共中央成立一个修改《婚姻法》领导小组,由康克清任组长,另外找了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民政部、国家民委、团中央、总工会等。这些领导参加领导小组,杨大文在办公室做具体工作。起草工作于1978年底开始,汇集了数百位专家开展工作,新《婚姻法》在1980年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从此取代了1950年《婚姻法》。

和1950年《婚姻法》相比较,1980年新《婚姻法》在原则部分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对结婚条件做了若干修改,把法定结婚年龄从1950年《婚姻法》的男20岁、女18岁改成男22岁、女20岁,增加了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1980年《婚姻法》还扩大了对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将亲属关系的调整范围扩大到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之间。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1980年《婚姻法》对离婚的法定理由做了一个实体性的规定。这是一个新突破。1950年《婚姻法》对离婚只有一个程序性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区人民政府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起诉到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1980年《婚姻法》增加了一个实体性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条款在起草时,成为争议最大的一条。有的专家引用恩格斯的名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但也有人认为,应该忠于爱情,不能轻易离婚。

36条腿:

双人床(4条),大衣柜(4条),书桌(8条),四方饭桌(4条),四条方凳(16条)。

注:书桌当时叫三屉两柜,两柜各有4条。

48条腿:

加书桌前的高靠椅(4条),书柜(4条),五屉柜(4条)。

72条腿:

加一张长沙发(4条),两张短沙发(8条),茶几(4条),高低柜(4条),梳妆台(4条)。

当时根本没有角柜之类的了。

基本都是木制品,电器的当时还没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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