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最全的婚礼清单
一、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最全的婚礼清单
结婚需要准备的东西最全的婚礼清单:
1、婚礼用品准备:喜贴、喜字、红包、拉花、喷物、结婚戒指及相关首饰、新娘化妆品、烟、酒、饮料、糖、花生、瓜子、预定鲜花、购买水果、预定蛋糕、购买爸妈衣服及伴娘和伴郎衣服,小花童衣服。
2、服饰部分部分:女方婚纱、头纱手套、女方礼服、女方团圆饭、回门服装、女方手包、女方婚鞋、女方内衣、睡衣、女方丝袜、女方配饰、头饰项链、男方西服、男方礼服、男方衬衫、领结、皮带、男方袜子、袖扣、领巾等等。
3、食物部分准备:喜糖、红糖、花生、桂圆、莲子、干果、白酒、红酒、啤酒、香烟、饮料、茶叶等。
4、礼仪物品准备:确定婚庆礼仪公司、婚礼主持人、选定婚礼音乐、调整节目策划书、婚礼化妆预约、确认婚礼当天的造型、婚礼车辆预约、确定婚车数量、预约扎彩车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定好布置鲜花、确认手捧花彩车的样式等等。
相关知识:
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所以双方准备的东西特别多,首先是要布置新家,准备家具、家电、厨具等,其次还要准备新人的礼服,如果需要宴请客人,还要提前约定酒店、准备喜糖、喜酒、红包等。
结婚是一件非常喜庆的事,所以还需要提前邀请伴娘、伴郎参加,为婚礼烘托气氛。现在的年轻人思想都特别的开放,他们对嫁妆和彩礼并没有特别的讲究,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即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结婚
二、结婚用品采购清单有哪些?
一、女方结婚用品清单
女方结婚用品清单――新娘的行头
1、结婚婚纱礼服一件
2、敬酒服一件
3、婚鞋两双
4、回门的衣服一件
5、搭配婚纱和礼服的首饰
6、红色包包一个
7、红盖头一个
女方结婚用品清单――新娘出嫁携带的东西
1、男女拖鞋各一双、男女睡衣各一套、男女袜子各一双、床上用品男女各一套、男女内衣裤各一套、男女牙刷和牙杯各一套、男女牙膏各一套、男女毛巾各一条、男女浴巾各一条。
2、沐浴露一瓶、洗发水一瓶、红色脸盆2个、女士化妆箱一个、镜子2个、梳子2个、肥皂盒2个、喜娃娃一对、厨房围裙2个、化妆品一套、红包袋若干、大小碗盆各十件、现金若干、喜碗2个、喜筷2双、喜杯2个等等。
女方结婚用品清单――厨房用具
1、大家电:空调、彩电、冰箱、洗衣机、甩干机等等。
2、小家电:电饭煲、餐具一套、筷子两盒、热水瓶两个、挂烫机、吹风机等等。
女方结婚用品清单――陪嫁清单(参考标准)
1、红色桶、子孙桶
红色桶内需要放:红花生、红枣、桂圆、五个红鸭蛋、爆米花、一捆筷子、一包卫生纸、一小捆柏树枝等8种。而子孙桶要放满米和红枣、桂圆。两个桶都要用红布包住,上面都需要放一小捆柏树枝和喜字。
2、两个红色脸盆。
一个红色放给新郎父母购买的鞋子、袜子、帽子。鞋子里面需要放袜子、花生、红枣、糖。另外一个红色脸盆需要放健康秤、一盆带籽的万年青,2个盆里面都需要放一些红枣、桂圆以及一小捆柏树枝,还要贴上喜字。
3、床上用品准备2套。
(1)送给新郎父母的传统红色百子被一条、绿色龙凤被1条。
(2)新人自己用的垫被3床、新人盖的羽绒、羊毛、蚕丝各1条。
(3)新人用的枕头2个,新人用的双人枕1个。
(4)新人铺床用的红色床上用品一套。
三、结婚买什么东西清单
1、新娘
婚纱(出门纱、仪式纱、外景纱)
礼服(敬酒服、迎宾服等)
晨袍
2-3双婚鞋、丝袜
头纱/头饰等
婚纱内衣、胸贴、无痕内裤
小性感睡裙/睡衣
舒适的平底鞋/拖鞋
婚包/手包
腕花/胸花
2、新郎
西装礼服1-2套
至少2件衬衫
舒适睡衣
领结/领带/口袋巾
手表
皮带
袖扣
皮鞋、袜子
墨镜
胸花
1.服饰类2.新娘服饰 晨袍、婚纱礼服、配饰、婚纱、头纱、手包、婚鞋、胸贴、打底裤、回门便服、伴娘服。3.新郎服饰 西服、衬衫、领带/领结、皮带、皮鞋、伴郎服。4.婚房布置用品 喜字、床上用品、拉花纱幔、气球、压床娃娃、婚联、枣生桂子、瓜果盘。5.婚宴现场布置 喜糖、婚宴酒水、席位表、礼金簿、签到笔、婚礼音频、婚礼影像资料等。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