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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异地入户要什么证明?

2024-01-26 00:26:14  来源:网络   热度:

“三投靠”人员

1、“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2、工作调动人员

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

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要求迁出户口的,可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家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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